2022年2月自國務院發布《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之后,“土壤三普”的“熱度”一直持續不減;根據《通知》中“土壤三普”工作要求和《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農建發〔2022〕1 號)確定的全國統一篩選測試化驗專業機構的技術路線,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組織開展土壤普查實驗室篩選工作,并發布了《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普查實驗室篩選工作的預通知》,北京、安徽、貴州、廣西、河北、云南等地相繼發布實驗室篩選申報工作的相關通知,“土壤三普”戰役,已經打響!
第三次土壤普查實驗室分為檢測實驗室、國家級質量控制實驗室和省級質量控制實驗室3類。其中,檢測實驗室通過篩選確定,省級質量控制實驗室通過確認確定,分別承擔不同職責任務。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土壤三普”工作執行期間,將設立國家級質量控制實驗室10家,省級質量控制實驗室64-96家(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3家)。規模遠遠超過了2017年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質量控制實驗室(5家國家級,32家省級),質控實驗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省級質量控制實驗室主要職責及任務
1.參與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工作方案,對承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普查任務檢測實驗室開展質量監督檢查和留樣抽檢工作,協助開展能力驗證和飛行檢查工作,并編制檢測能力和檢測質量評估報告。
2.協助國家級質量控制實驗室做好能力驗證、留樣抽檢和飛行檢查工作。
3.有鹽堿地普查任務的省級質量控制實驗室,負責承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下水樣等檢測任務。
4.參與組織開展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控制數據審核,編制省級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報告等。
5.自覺接受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級第三次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管理,接受國家級質量控制實驗室的技術指導。
國家級質量控制實驗室主要職責及任務
1.參與制定全國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定和工作方案,參與組織開展能力驗證、留樣抽檢和飛行檢查等工作。
2.參與對省級質量控制實驗室和檢測實驗室開展技術培訓、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等。
3.參與開展省級質量控制數據復核工作,編制全國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報告等。
4.自覺接受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管理。
目前,各省已陸續發文開啟第三次土壤普查實驗室申報工作,蘭友科技愿為有意向申報國家級和省級質量控制實驗室的用戶提供全面技術支持和服務!蘭友科技更有多款樣品制備設備提供給不同實驗室進行選擇,希望能攜手廣大應用實驗室和第三方檢測實驗室,保障土壤“三普”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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